发布时间:2026/04/27
大家好,我是保游网黄钦。
4月底的呼伦贝尔,正在为即将到来的2026年草原旅游旺季做准备。
受当地文化旅游广电局邀请,我和文旅行业的朋友们做了一次深度的分享与交流。
同台分享的嘉宾阵容堪称行业智囊团:内蒙古师范大学的阿荣娜教授、张玉娥副教授、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的刘春玲教授,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何丹科长,呼伦贝尔文旅智库专家崔霞等从宏观趋势和标准化建设拆解文旅路径;也有孤独游塾旅行学院创始人张弦老师、鸿鹄逸游·携程太美旅行联合创始人郭明总,以及童游列车创始人吴晓敏总等旅业大咖,从产品创新与交付运营维度毫无保留地分享。
如今的文旅同行,仿佛都在两条战线上同时苦战:一条是看不到终点的“内卷前线”,拼流量、拼价格;另一条是绝对不能失守的“风险底线”。
大家都憋着一股劲儿想搞钱。但我一直认为:风险管理与赚钱同等重要。

过去15年里,我和团队累计服务了超过12万家文旅企业,深度参与并协助处理了超4.5亿元的理赔案。这些用真金白银砸出来的血泪账告诉我:旅游业正在经历一场“风险认知革命”。
小心以下三个误区,它们可能瞬间清零你几年的努力。
01为什么有些旅行社,一次事故就干不下去了?
很多机构负责人的潜意识里,依然把旅游过程中的意外视为“小概率运气事件”。在过去的交流中,大家的话题多聚焦“获客难、利润薄”,却极少关注底线的风险。
比如在呼伦贝尔,骑马、越野、滑草、冲沙等项目特别赚钱。但大家要明白一个规律:高利润项目,往往也是高责任项目。
再看客群的变化。很多同行以为带老年团节奏慢,风险就低。但事实是:慢旅行,不等于低风险。
这两年,旅游出险率激增了49%,其中急性病占比高达70%。吃饭突然倒下、泡温泉突发休克,这些“看起来很正常”的环节,才是最致命的。

风险的成本正在被重估。如今,包括内蒙古在内的绝大多数省市,一旦发生极端意外,死亡赔偿金标准均已突破100万。
一次意外,足以清零一家中型文旅机构一整年的净利润。现在的文旅市场,早就不再是“赔点医药费就能私了”的时代了。
但遗憾的是,很多老板依然在“裸奔”。
在会上,我抛出了几个大家最容易踩的坑。比如,有老板觉得:游客玩的是自费项目,出了事肯定跟我没关系吧?买个便宜的意外险,出事让保险公司赔不就行了?
事实证明,这可能是文旅企业在经营中,最昂贵的一种错觉。
02口头提醒、免责协议,法院到底认不认?
“只要不是我的主观过失,或者游客出发前签署了免责协议,出了事我就不用负责。”
这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是一个极其危险的假设。很多旅行社最后在法庭上吃亏,往往是因为拿不出“已明确告知风险”的证据。
在现场,我为大家详细拆解了《民法典》第1198条。

关于文旅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我把它总结成一句话:法院其实像拿着一把“五维尺”,在衡量你有没有做到位:
制度有没有建立?人员有没有配置?风险有没有识别?措施有没有真正执行?有没有持续改进?
只要这五个维度中出现盲区,法院就会判定机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并不苛求你消灭所有危险,但要求你必须建立完备的风险预防与响应机制。
当法官拿着这把“五维尺”来细细丈量时,你确信平时那几句单薄的口头提醒和一纸免责协议,真的还能成为你的护身符吗?
03把机构的生死押在游客的意外险上,到底有多危险?
既然风险避无可避,企业该如何构建自己的护城河?答案是放弃单一视角的侥幸心理,建立“双保险思维”。
很多老板以为“我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但你真的买对了吗?大家一定要记住这个核心差异:
旅行社责任险,保的是“旅行社的错”;旅游意外险,保的是“游客的人”。
一个保的是机构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一个保的是游客个人的风险,两者根本不能互相替代。
把公司的身家性命,全押在游客自己的意外险上,无异于极度危险的“走钢丝”。

说到底,想要应对法庭那把苛刻的“五维尺”,真正把风控落地,企业必须做好“三心”与“五步”。
所谓“三心”,就是事前操心(做预案、做提醒)、事中细心(查设备、盯流程)、事后责任心(第一时间救助与妥善处理)。
落实到具体的安全保障底线上,本质上就是做透这五件事:风险识别、前置告知、现场管理、应急处置、善后协同。
这五步,就是旅游企业的安全底线。少一步,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责任点。只有把它们变成标准动作,你的防线才算真正建立。
2026年的旅游旺季已经拉开帷幕,呼伦贝尔的草原即将迎来最美的季节。
我真心希望,大家拼命做业务的时候,能把“风险管理”放到和“利润增长”同等重要的位置上。
风险管理,从来都不应该被当成一笔“能省则省的成本”,它是你企业经营最坚实的护城河。
最后,我想送给大家三句话:
不要只想着赚钱,更要想着把风险转移出去;不要只会卖产品,更要学会交付安全;不要等事故来了再想保险,要把保障做在成交前。
带着安全感去创造利润,才是真正的商业智慧。
如果你正面临保险方案困惑、合同纠纷或理赔难题,可添加保游网黄钦助理的微信,注明“保险咨询/合作”。